[董事会]宏达经编(002144)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
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对公告的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。 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公司"或"本公司")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2月25 日通过邮件、传真及书面送达方式向各董事发出,会议于 2010 年 3 月 3 日在海宁市许村镇公司会议室召开,会议由董事长沈国甫先生主持,应到董事 8 人,实到 8 人,会议的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规定,决议合法有效。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: 一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%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》 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海宁宏达科创中心有限公司公司100%的股权转让给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,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7,117,447.75元,此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。《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%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》全文请见巨潮咨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及2010年3月9日《证券时报》。 关联董事沈国甫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。 表决结果:同意7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。 二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》 金敏娟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;辞职后,金敏娟女士在本公司除继续担任董事职务外,不再担任其他职务。经总经理提名,聘请朱海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,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。 表决结果:同意8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附:朱海东先生简历: 朱海东,男,中国籍,汉族,1974 年 2 月生,浙江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, 1994 年 7 月至 2001 年 12 月曾任海宁运动皮具有限公司财会科科长职务;2002 年 1 月至 2008 年 1 月供职于华立集团有限公司、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,先后从事主办会计、核算主管工作,2008 年 2 月起担任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、会计机构负责人。 朱海东先生与公司董事、监事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%以上股份的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系。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;未持有本公司股份。 朱海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条件;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,不存在《公司法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。 三、审议通过了《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》 表决结果:同意8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四、审议通过了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》 表决结果:同意8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五、审议通过了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》 表决结果:同意8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六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召开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》 定于2010年3月24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。《关于召开公司 2010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公 告 》 全 文 请 见 巨 潮 咨 讯 网 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及2010年3月9日《证券时报》。 表决结果:同意8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特此公告。 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8日 中财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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